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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长发飞扬的日子》->正文

第二十三乐章

  单从某种角度来说,璐璐的际遇里似乎存在着些“红颜薄命”的成分。可是,她却不是那些不堪一击的温室花朵,只能开放在宠护`赞扬中,她单薄瘦弱的肩膀,是坚实的。许多年走过来,看着身边的许多人,甚至那些比她高大健壮得多的男人们,只能面对不断的获得,就像那对他们是应该的,稍有失去就受不了,就变得萎靡`疯癫甚至放弃,真让我感叹于人的不知足!而那个女孩儿,看着她从那么多事情里走过来,真实的站在今天,依旧没有放弃原则和改变她美好性情中本来的东西,依旧爱着音乐`书本`朋友`爱情和晴朗的天气,依旧可以在周末朋友们的聚会中笑得灿烂。因为了解今天之前的许多,因为着彼此之间越来越多分享和分担的心情,她带给我的感受是:让我不由得要从心底里为她喝彩——不论多么巨大的不幸,最终都能够将它们平静的踩在脚下并且反而以更加沉静优美的姿态前行——还有比这更加令人赞叹的绽放吗?

  了解了璐璐的身世后我也总是想着要把更多的温暖快乐带给她,可是,在我们的交往中,她带给我的似乎总是更多些——关于这一点,我想,璐璐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大概都有太多与我相似的感受吧!当然,其实我们谁都不会也没有必要去衡量这些,只要,懂得心存感激和怀抱着单纯的爱意。我猜想璐璐看到我的这些话也许会不好意思起来,可是,那些平日里无法诉诸于语言的话语,就让我在这里写出来吧,谁让,我那么爱她。璐璐至今仍是一个人,当然,那并不是因为她没有办法从记忆中走出来,再去面对新的爱情——那是因为另外一些原因,而那些,是这个变化多端的时代里的我们正在共同遭遇的。不过,璐璐比我们都幸福,因为,她已经获得了不朽的爱情。

  我们都希望在寻找到那个肇事司机之后再将炬炬的尸体火化。可是,从交通队那儿得来的消息,事故的唯一目击者说:他当时只是远远看到一辆卡车在拐弯的时候将一辆摩托车刮倒,他说那辆卡车的尾灯没有一盏是亮的,所以,他也根本无法看清车牌号。交通队的人分析说:一定是卡车在突然拐弯的时候没有发出转向显示,才造成了事故。那个可恶的家伙至今仍逃之夭夭,可是,他就算逃脱了法律,我相信,他这一生的梦,是不会再安稳的。

  天晴了,经过雨的洗礼,天幕蓝得格外澄清。那是这个国家里开天辟地绝无仅有的一次追悼会:成百上千的人,几乎全都是年轻的面孔,长发飞扬——他们说那是当年中国摇滚乐群体的最集中展示,恐怕是的;没有一朵纸花,没有黑白的挽联,我们用唐朝乐队火红的队旗和怒放得最绚烂的鲜花为炬炬送行;也没有哀乐,反复回荡在所有人耳边的,是炬炬生前最爱的歌,“BonJovi”的那首“NeverSayGoodbye”。那确实是炬炬无比喜爱的歌,DJ陈卓告诉我们,炬炬从前曾经在他的一次节目里给大家推荐这首歌,他说他清楚的记得炬炬当时说:“这首歌,每次听至少要放十遍!”当然,在时间有限的节目里是不可能按照炬炬的希望把一首歌给大家放十遍的,后来节目结束了,陈卓问炬炬究竟为什么那么喜欢那首歌,炬炬说,他喜欢那句话:永远不说再见!

  最后的一幕我永远都忘不了。清楚的记得在火化炉前的最后时刻,那个高大俊朗的男孩儿仍在我们中间,他平静的躺在那儿,仍象是睡着了。他穿着他最爱的一身行头,分明是准备去演出:标准的老摇滚皮夹克,黑色的牛仔裤,墨绿色的T恤,前胸的图案是一个红色的五角星。他的周围全是朋友们送给他的礼物和他生前最喜欢的东西:摩托车模型,唱片,用来佩带的饰物,游戏卡,衣服,书等等。炬炬的父亲让我们每个人在炬炬的遗物中挑选一件留做纪念,郭大炜选了一件Harley的黑色长袖T恤,两只袖子上是从肩膀到袖口两束橙红相间的火焰,那是炬炬从前经常穿的;我选了一张CD,U2的“zooropa”。没想到事情竟然就是那么奇怪,后来,翻开唱片的第一页,上面竟写着几行字:

  炬炬生日快乐!

  窦唯

  1994.5.17.

  或许它真的是该由我保存吧。后来我们就在外面静等,再回去的时候,一切都不见了,我只是看见郭大炜他们几个,在默默的把白骨弄成粉末装进一个衬着红布的盒子里。那个一米八几的血肉之躯,怎么能就装在一个小小的盒子里?就是在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发生的一切;在那个静得出奇的场景中,我彻底撞见了终点的残酷,虽然我知道那是谁都不能避免的,可是,那样的场景却是那一年的我再也无法面对的,忽然,我不能自已的失声痛哭起来,那竟是那么迟的。不知道是怎么离开那一幕的,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后来,泪眼模糊中听见有人说听到了布谷鸟的叫声,他们说布谷鸟是报告来自天堂的消息的,那一定是炬炬托它告诉大家他已经到达了天堂。我侧着耳朵仔细的搜寻,真的听到了。

  炬炬死后,他家里曾经把炬炬生前的最后一本日记交给郭大炜。那本日记里,记载着他对音乐的热爱,关于乐队未来的畅想,对生命`爱情的看法,与毒品抗争中的心路起伏,还有,太多的心情。从没有人发现炬炬竟然有记日记的习惯,那让看到那本日记的所有人都重新认识了他。在西藏的那段时间,他多次谈及生命,他在某一页上画了一棵枝叶繁茂的树,并在那旁边写道:这才是我。要让生命活得像一棵树,舒展开所有的枝叶。谈及爱情,他心里充满了矛盾挣扎,他说:我总是想起我曾经对她说过的话,我那么想让她快乐,却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她离开。可是现在的我,还有什么理由让她留下来呢?在最后几天的某一篇中,他说:终于想明白了,这世上没有什么对付不了的东西,是我以前太任由自己了。我一定能戒掉它,也一定要把她找回来,等着我,再给我点儿时间。

  又是清明了,外面又下雨了。我正好写完了这一章,就一直站在窗前看雨。晚上,璐璐打电话给我,说她白天和炬炬的家人去炬炬的墓地了。她在电话里说:时间过得真快,都快七年了。

  的确,又是五月了,炬炬离开我们就快满七年了。

  而在我的记述里,那年夏天那个雨后的下午,那是我的“长发飞扬的日子”开始的下午,那一刻那个站在一排教室前面,迫不及待的解开马尾辫儿的女孩儿,她与现在的我,也已经隔离了将近十四年的时光隧道。那个曾经仅仅是因为着迷于某种发型就开始急切盼望长大的女孩儿,她早已获得了她当初渴望的成人世界里的自由,可是,她真的“长大”了吗?我却反而不如那一天那么肯定——或许,我们都是永远的孩子,总是会出现没完没了的疑问,永远不能摆脱对于答案的探寻。还有,九九年八月里那个有着如梦如幻般的晴空的早晨,那个使我不得不拿起笔的早晨,距离现在,也已经就快三年了,甚至,那个早晨的无法同往常一样倒头睡去,也都已经是不折不扣的上一个世纪的心情。这的确看似一些“陈谷子烂芝麻”,可是,至少对于我,它们永远都不是——它们将是我的,永远的昨天。就象炬炬对于璐璐和我们,就象那些同样历历在目的对于你们,因为,“往事并不是那些,我们可以轻易销毁掉的照片和信件”。

  然而,璐璐电话里的一句感慨,却又让我不能不面对这些数字,是的,我早已经明白:时间就象捧在掌心里的水,我们只能束手无策的看着它——流逝。可是,那些发生在流逝的岁月里的事情,却非但并非水中幻影,而且,无法抹去——现在我知道,其实它们本身,才是我们得到的——难道人生不是这样的吗:我们用一生的时间,走一条路,看一些风景,路过一些事情,得到一些心情,写就一本书。因为这世上没有绝对相同的两条路,所以,也不可能有绝对相同的两本书。所以,不必艳羡他人,也不必介意一时的得到和失去,因为人生其实正是“狗熊掰棒子”,一边得到一边失去。有一天你会发现,什么都留不住,你手里永远只有一个“棒子”,那就是记忆——一段段记忆,就象玉米棒上终将变得丰满坚实金黄闪烁的一粒粒果实:阳光让它们闪亮,阴霾让它们坚实。你终会释然于获得的每一粒的晶莹诱惑,细细咀嚼吧,那将是你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你会陶醉,因为,每一粒都会让你重新忆起并且最终确信走过的岁月充满着芬芳——是的,只有那些路过的风景,那些事情,那些心情,才是真正可以保存下来任凭我们享用的财富,直到我们死去。我们终将变成许许多多不同的书,现在就已经是了,从出生那一天就开始了,只不过,那些死了的人,他们的书已经完成了,画上了句号。而我们,还在继续写着,并且,彼此读着——而每一次有意或者无意的阅读,都又可能让我们相互成为风景——在这条路上,我们的确互为风景,因为我们的路是一张网,我们一定会与某些人在某些路xx交错,在各自的故事中交错甚至被记录,或长或短,惊喜亦或慨叹,又或者擦肩而过无缘结识不屑一故,都无所谓,尽管去留意各自路上心爱的风景。

  们只要爱这行进的权力和过程,不管那是怎样的,用心记录所有已经发生的,认真体会所有即将到来的。也毋须后悔曾经的某条岔路口的决定,因为“不准掉头”,因为,每一个转弯都是自己的选择,都是注定的相遇,都将展示绝无仅有的风景。这是难得的机会,走上一条光怪陆离的路,所以,我们该爱这路,爱这行进和感受的机会。

  而正是因为我和你不同,你和他(她)不同,我们彼此交错的时间与空间不同,即便面对同一处风景,我们的心情也截然不同;即使同一双眼睛,走过后的每一次再回顾,也都又是一番滋味。这才成就了风景的绝无仅有——这不是玄妙无比的吗?难道不值得回顾和分享吗?而正是因为于此,这旅途才不孤单,感受中才会存在温暖。就象此刻,你正路过的我的文字,而对于我,这一些却正是我走过的,已经写下的——它们正是你无意中碰触的一处风景,翻开的一本书。如果,你愿意来读,就在我的记忆里,和我一起路过悲伤继续前行吧!

  擦干了眼泪,记忆中的人们也正背负思念与痛楚继续前行。他们想要更好的完成他们和炬炬共同的梦想,炬炬未能完成的,可是生活的目的,却似乎就是要在流转的岁月中一点一滴的侵蚀,令他们改变和放弃。回首那段岁月,炬炬的离开对于他们确实象是一个转折点,尤其是唐朝乐队,那之后的变故是接二连三的,甚至更加令人痛心的:那之后不久,郭大炜离开了乐队。我知道,那个迫不得已做出的决定,成了他心中永远解不开的结;紧接着,吉它手老五也离开了,他可以为了说服丁武停止吸食“四号”挺而走险,却不能忍受另外的原因;再后来,郭怡广回来了,他用他的热情一度重新点燃了那支乐队,那似乎是一些重新扬帆的日子,可是,那之后的事情,是更加混乱的。我知道其实他们都深深的爱着那支乐队,爱着那个梦想,曾经有很多次,我看见那些高大的男人在登台前后,在日常生活的许多瞬间紧紧的拥抱在一起,我相信他们是相互爱着的,不可能分离的,可是在许许多多的事情面前,每个人又都有着不能忽略的原由。有人说,唐朝乐队后来的分崩离析确实和炬炬的离开有着极大的关系,因为年龄最小的炬炬其实正是那支乐队的“凝聚点”和“融合剂”。可是,如果完全借此来解释,却又似乎是在回避什么。

  也难怪,当事实开始变得日益脱离期望的轨迹,不由得就会让人去“假设”过去——如果炬炬没有离开,唐朝乐队的命运又会如何呢?时至今日,圈中人仍旧时而会在谈论中触及这个话题:如果炬炬没有离开,丁武大概就不会变成那样儿了;唐朝乐队的人事变更大概也不会那么频繁了;他们的第二张专辑,大概也不会还要等上四年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大概也就都不会发生了。那是那些彼此熟悉并且怀有情感的友人,他们如此“假设”的原因,是善意的;是在令人痛心的事实面前为他们也为自己寻找的可以接受的原由;是因为爱得失望又想要原谅;是因为,对于那些存有共同信念并且并肩战斗的人,每一个人的存在亦或姿态,对于其他方确实是具有重要作用的。

  而对于我,是因为他们曾经是我心里的珍惜。那恰好是与我和那个群体之中的某几个人的爱情搅和在一起的——我的确曾经象爱他们一样的爱那个群体,爱那段岁月,也曾经就是因为他们是我在一段岁月里遭遇的一个令我在擦身而过时不能不侧目的群体中的一员而爱上他们:那并不只是台上的某一瞬间亦或他们曾经带给我的令我内心汹涌的词句和旋律,我更加热爱的是他们最初闯入我内心时持有的姿态:飞扬、敏锐、纯粹、执著、无所畏惧。曾经让我相信生活中的确存在那么将我彻底吸引和深深打动的人群。似乎也正是因为如此,在那个许多年前的某一丝忧伤还没来得及铭心刻骨的夜晚,当我邂逅了那个我生命中注定的相遇,我就再没能转回头并且不管不顾的跟随而去。我多么希望他们至少能够保有它们,无所谓别人眼中的成功和失败,无所谓别人怎么看怎么说,无所谓生活的富有和漂泊,无所谓光滑的面庞皱褶、清亮的眼睛浑浊、青丝成白发,只是保有那些存在于内心深处的,那些本来的,最初的。我相信他们也都那样希望并且曾经坚信某些东西一定不会随岁月老去,我们需要奇迹,也愿意创造和保护奇迹——即使爱情逝去,即使青春逝去,只要存在值得去爱的理由,我仍然爱他们,他们也将在我心中永远飞扬——那在迎面袭来的风中舞出极尽优美的姿态的,又怎么仅只是那曾经的长发呢?我会永远为我爱的虔诚祈祷。

  可是我还是看到了改变,假设无法改变已经发生的事情,那些有意无意的、始料不及的、再所难免的、有情可原的、无可就药的、不知不觉的。无论怎样的情形和原因,那些改变其实曾经是比爱情的逝去更加令我感伤的,当我眼睁睁看着他们一个个在我的视线中黯然亦或渐去渐远,我开始憎恨时间的力量,我开始怀疑:难道某些东西,真的只能存在于人生的某个阶段里?难道我们真的全都是些泥胎凡尘,终将被时间的流水混为一谈?当然,路还漫长,不到终点没有答案,一度分离的人们随时都有可能在下一个路口重新相遇,百感交集的拥抱在一起,并且再次并肩前行。所幸的是时间也在已经可以松开曾经需要牵引的手,开始自己行走了。是的,我分明意识到了这一点:我不再是那个仅只是被他们吸引而任性跟随的女孩儿,也不再仅只是谁的女朋友,我已经开始独立的行走在那条路上,并且做出自己的判断——而在此刻,我唯一能确定的是:我仍然无法掉过头去。那么我就尽管朝向那个方向吧,谁让我仍然被吸引?何况,这条路从未孤单——是的,当我学会放眼望去,而不是仅仅关注自己身边,我才发现,原来在这条路上,依旧充满了让我侧目的精彩的风景:那其中不乏老朋友,他们有的已经剪去了长发,样子也大都发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化,可是姿态依然;还有在各个路口汇集的陌生面庞,他们大都象曾经的我们那样年轻,有的发型连见怪不怪的我们都忍不住要叹为观止,头发的颜色更是花花绿绿的就象鸡毛掸。可是他们具有那种姿态,他们很可爱。其实都无所谓,怎样的外表都无所谓:与众不同也罢,普普通通也好,也不需任何言语,只是相视会心一笑,那便是我们彼此的加油站。于是我不再为那些发生在过去时里的改变感伤了,现在我知道,我们就是这样,在流转的岁月中自然而然的成长、坚定、迷失亦或沦陷。谁都没有权利评判对错,我只是相信,相信大浪淘沙,不为所动的才令人爱不释手。

  很抱歉,我的故事还没讲完,很舍不得就这么说再见。至于原因,网蛙会做出解释的。感谢网蛙一年多来的支持,也感谢你们。我会把我要讲的故事讲完,很快我们会再见面的,无论是在我的记述里,还是已经到来的美好季节里的某一天。

  不过我可以提前告诉你们我已经设想好的结尾:如果我有幸活到老,你们一定会看到一个很帅的老太太——大概就象很多年前看过的一盘“Woodstock”的录象带上见到的那些“混迹”于年轻人中间的老头老太太:穿着Harley的皮衣,系着色彩鲜艳的牛仔巾,带着墨镜,骑着摩托车,抽着大麻,喝着烈酒,已经稀落、花白的头发在晚风中快乐的飞舞着,在夕阳下一路高声笑谈着,赶去参加他们热爱的音乐会。我老了,一定会是那么一个“老不正经”的老太太!

  最后,祝大家5。1假期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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