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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长发飞扬的日子》->正文

第二十乐章

  婚自然是没结成。倒不是郭大炜被他爸妈说服了,而是他在以“万夫难挡”的“气概”离开家的那一刻忘记了最关键的东西:户口本儿。接下来的两天,每天一起床他都重整旗鼓信心百倍的回家去取“属于自己的东西”,可是每次回来以后,却都喝开了闷酒;到第三天,“没问题!”变成了“想想办法。”;到第四天,结婚的事儿就“黑不提白不提”了——确实,他不提我也不可能提,事儿明摆在那儿,还提什么呀?一个“轰轰烈烈”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

  可是,我心里却有另外一种感觉,我觉得郭大炜的爸妈的出现反而帮他下了台阶,说不清为什么,我隐约的就有那种感觉,我觉得:其实他自己也动摇了。说不清是在面对那些“碎片”的时候,还是在面对她的时候,又或者更晚一些,是在飞机上的时候。虽然他表现得一直很坚定,可是,我看得出他其实是在十分辛苦的坚持一种“决绝”,我觉得我闻着味儿了,只不过,他不允许自己回头罢了!而我,在当时,也实在没有勇气把自己的感受说出来,很复杂的原因,总之宁愿回避真相任随事态发展。可那其中,至少也有爱的成分吧?

  我们之间,确实还需要时间。

  一次结婚的旅行最终变成了两段情感纠葛中的一站。仓促的列车,经过了他的决心,我的幻想,她的绝望,当然,它承载着更多,在路上它也经过了更多,那是那些直接和间接相关的人和事,或许还有更为遥远的因素,以及那一切对于我所造成的我自己都不复再能说得清楚的经过的心情,以及我更加不可能猜透的他们的心事。而在那一切都早已驶远的今天,我只能这样继续记述:一个星期后,那辆列车原封不动的返回了北京。

  迈进那扇临时的家门,根本还没来得及喘息,新的“事件”又已经在那里等待我们,短短的七天里发生的变化,说起来有点儿让人不能相信。

  最初发现的异样是一向对我和郭大炜的脚步声分外敏感的“银子”没有前来迎接。再次提起那只小狗也许会让你们觉得无聊,可是,如果你丢失过心爱的宠物,就一定会原谅我“无聊”的心情,对当时的我来说尤其如此,何况,随即面对的事实又是那么的让人震惊——程明居然以极其平静的口吻直截了当的告诉我们:他把它打死了——我也宁愿不认为这是实情,可是,总不会有人往自己身上揽这种事儿吧?

  想不到平日里随和低调的程明居然会干出这种令人难以理喻的事情来,更搞不懂他为什么不选择说谎——他完全可以慌称它跑丢了的,反正我和郭大炜也没在场——那样大家倒都还容易接受些。可是,他确实是那么说的,他选择实话实说倒是至少还显出了些个男儿气概,而对于我,能够客观的谈到这一点,自然也是因为时间。可是当时我一时却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那个事实,我不愿相信竟然会有人忍心对一只刚刚断奶不久毫无抵御能力的小狗下此狠手,何况还是一个我们信任的人,我更无法想象,那天离开时的匆匆一眼,竟然就是和那个无辜的小生命的永别。“你说什么??”,我追问了一句,心里倒宁愿他随后告诉我们他是在开玩笑呢,可是其实大概我也清楚,他并不是一个爱开玩笑的人,至少,我认识的他,是这样的。我并没有听到我希望获得的另一种说法儿,他简单的重复了一遍事实,他的神态就像他不过打死了一只苍蝇,再问及他如此行事的原因,他说那只狗让他觉得心烦。然后他就不再说话了,他就那么皮糙肉厚的站在那儿,既不道歉,也不解释,而且,居然还拿出了几分坦然,他的样子真是可恨到了极点,仿佛在说:没错儿,就是我干的又怎么样?你们又能把我怎么着?这不过是进门两三分钟内的事情,当时,郭大炜甚至还没有卸下他的旧皮囊,以他的性格,能渗到这会儿还没用拳头说话,倒也是件反常的事儿。可是当时我当然根本顾不得他的反应:“你他妈的还是人吗?!”,血“噌”的一下涌了上来,我被气得直哆嗦,疯了一样的冲了过去,却被郭大炜一把拽住了:“我来!”他轻描淡写的说了这么两个字,然后,不紧不慢的摘下背包,“啪”的一下顺手把它扔在一边儿,“你在屋里待着别出来。”,他这么对我交代了一句,接着,又象平常那样拍了拍程明的肩膀:“咱们出去一趟吧?”

  传说中郭大炜经常是一个与“暴力事件”有关的人物,那一次,我算是头一回见着。然而,令我一直费解的是,那个总是不能选择“冷静方式”的他,往往却反而会在那种并不冷静的行为之前表现出一种平日里难得一见的冷静,就仿佛,那正是他选择的处理问题的方法,是他考虑再三的决定——怎么形容呢?他那种时候的沉着劲儿,倒还真有那么一点儿帕西诺的影子——事实也是如此,帕西诺是郭大炜最喜欢的演员,而《教父》则是他最爱的电影,他倒是确实没少受帕西诺影响,只不过,有点儿片面罢了。仅就我认识时期的郭大炜而言,我不妨这么总结,他处理问题的方式几乎只有这么两个:一。喝酒。二。动手。他似乎认准了:理是讲不清楚的——这不会也是《教父》的观后感吧?而究竟该采取那一种方式,则取决于具体问题的具体对象,能动手则动手,不能动手,就只有喝酒。当然,还有一种比较复杂的情况,那种时候,仅只采取某一单一方式是根本无效的,于是,就只有两招一块儿招呼了。总之,不是别人受伤,就是自己受伤,再或者,两败俱伤。当然,那一次的情况比较简单,事情也确实可恨,即便他不动手,我这个一向厌倦暴力的人,也会跟程明拼了的!没想到程明并不还手(我当然不会老老实实的待在屋里),郭大炜一拳下去,他的鼻血就流出来了,而且,他却既不擦也不躲,还像原样儿站在那儿,他的神情仿佛又在说:随便吧,干脆你把我也打死得了!又一顿拳脚招呼上去,程明依旧不还手,就像他喜欢挨打似的,而且,每一次被打倒了,他总要执拗的再站起来,他只是坚持那一个动作,他的固执似乎更加激怒了郭大炜,而他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让他更加愤怒。不一会儿,程明明显的力不从心了,我也开始害怕了。担心会出更大的事情,我急忙冲上去拦阻,谁知道郭大炜却指着我说:“你给我站远点儿,别掺和!”。他的话有一种奇怪的威慑力,我只好又乖乖的站到一旁。“你给我还手!!别让我觉得跟在打一条狗似的!!”,郭大炜一边打一边红着眼睛冲着程明喊,程明还是不还手,他似乎认死了要那样,直到,他较了半天劲儿却没能再成功的站起来。郭大炜总算住手了。

  更加没想到的是这只是新发事件中的引线。回到家里,不一会儿郭大炜就又连续发现了两个“变化”:1:朱亚平柜子里的衣物几乎空了。2。郭大炜放在朱亚平柜子里的几万块钱全部不翼而飞了。朱亚平倒是经常出差,可是这一次看起来好像跟出差没什么关系;而那些钱,是郭大炜的全部家当,因为我们自己的房间确实太敞开式了,实在没有适合放钱的地方,郭大炜就跟朱亚平商量把它们放在了他的柜子里。那是这个临时的家里除去门唯一有锁的地方,钥匙有两把,朱亚平和郭大炜各拿一把。

  如果不是因为郭大炜暴揍了一顿程明,肯定还不会那么快就发现这两个“隐藏”在柜子里的“变化”,当时郭大炜本来只是想去那儿拿点儿钱带程明去医院的,可是走进朱亚平的房间,却发现柜门虚掩着,而那里面,早已经空空如也了。只能再去问程明了,程明又可怜又可恨的躺在他的行军床上,却依旧是一副平静的样子,这一次他倒没有较劲,可是问得的结果却更加让人不敢相信:程明都不知道朱亚平是什么时候走的,他说他只是某天醒来后发现了朱亚平留下的字条以及一千块钱——他走的居然毫无声响。他把那个字条给郭大炜看了,他肯配合似乎只是为了证明他和钱的事没有关系,而且,他确实特意声明了一遍:钱的事情,他不知道!可是,字条上面朱亚平什么都没留给郭大炜,他只是说他不回来了,让程明以后自己想办法,他在最后对他说:不如就回家乡去吧!不知道朱亚平为什么突然不告而别,不过,钱的事情似乎确实不该去怀疑程明,他并没有离开,何况,他既然敢承认“银子”的事儿,还有什么不能承认的呢?可是,郭大炜也不愿意相信那是朱亚平干的,他似乎倒更希望出现一个第三者,他们是那么好的朋友,他那么信任他。为此郭大炜又多喝了不少酒。

  两天以后,程明也不告而别了,这个既可怜又可恨的人,从此我们就再没看见他。程明的“失踪”让郭大炜又觉得他的嫌疑也不能排除,他说他忽然想起来程明知道他把钱放在那儿,郭大炜说我们离开的那天因为担心朱亚平出差不能及时回来,他曾经从那儿取了几百块钱留给程明,他说程明恰好看见了。谁能断定朱亚平没回来之前,程明或许已经人不知鬼不觉的把钱取走了呢?因为做了一件出乎人意料的“坏”事情,自然容易被人怀疑存在更加出乎意料的“坏”的可能性,没准儿程明承认一件事情只是为了掩护另一件事情呢!要不然,他怎么就那么老老实实的等着挨打呀?是想把自己排除了吧?容易把“坏人”想象得更坏,这是小时候看多了的电影和小人书教给我们这一代人的。程明和朱亚平都就此杳无音信,事后的一段时间,郭大炜曾经试图寻找,甚至查到了他们的家乡,可是,两个人都没有回去。两年后,这件事情已经被淡忘了,郭大炜却在深圳意外的遇到了朱亚平并且终于揭穿了“谜底”。听郭大炜说那时候他已经“抖”了起来,不过,郭大炜还是用他的老办法解决了那件已经有点算是陈年了的旧事:他把钱还了,他却还是把他打了一顿。朱亚平也没还手,他说他心里明白早晚得挨这一顿,他说他一直想主动“投案自首”却一直没有勇气,他终于解脱了。

  把几件事情联系起来,再根据日后终于水落石出的真相,七天里发生的表面看起来不太相关的三件事情的关系就显现出来:朱亚平出了事情必须得马上离开,一向要面子的他不肯对程明明讲,也不好意思开口向郭大炜借钱,他选择了挟款一走了之。程明发现后彻底陷入绝望,就把长期压抑的心情发泄在了“银子”身上,而郭大炜,又把他的心情“发泄”到了程明身上。当然,我们也冤枉过他,可是那顿打,也不至于算是冤枉的吧?到最后看来,程明倒比他的同乡磊落些。而今天这个经历了更多一些事情的我,也总算是比当初更能懂得他的绝望了——因为这个被希望,失望,绝望以及更多心绪混合的时间与空间,我虽然不能原谅他所做的事情,却体谅了他的原由,这个可怜又可恨的人,他会不会曾经觉得他在这世间还不如一只小狗?这还真让人有点儿没法儿猜测。

  发生了那么多事情,那个临时的家是再也住不下去了,很快的,我和郭大炜随便接受了一家中介公司的介绍,两个“倒霉蛋儿”总算又有了可以踏踏实实的睡上一觉的地方。

  新的家位于西便门和真武庙的交接地带,那也是一栋红砖砌起的六层楼房,坚实的钢筋水泥架构的外表则涂成白色,北京经历了七六年那次地震后一段时期内最普通,最标准的民用建筑,现今仍随处可见。这种楼大多都是四个单元,每层三户,分别是一,二,三居室,从九五年春天——九七年夏天的两年多时间里,我和郭大炜就住在最尽头的四单元最顶层最小的那套房子里。

  “来我们家玩儿吧!我们家‘麻雀虽小但却五脏俱全!”,每次与人相聚意犹未尽时,不喜欢散场的郭大炜曾经总是忍不住要带出几分得意的这么向没有见过它的朋友介绍和发出邀请,那是在那些属于我的另一段幸福时光里的温暖记忆。我们的确曾经像小鸟蓄窝那样一星一点的充实它,其实等到真正可以用这句话形容那个家,最起码也是一年以后的事情了,而刚刚搬进去的时候,因为郭大炜经受了那次“洗劫”,我又一向不善积蓄,所以最初,我们只能精打细算的添置了了无几的几样最最基本的必需品,所以,那个家最初的样子,其实是和那个临时的家里我们房间的光景差不多的: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房间是卧室,床垫儿扔在地上(这一点倒不全是因为买不起床架,而是那会儿就喜欢那样),衣物放在柳条和草编的大筐小筐里,书籍唱片等杂物沿墙摆成一溜;在那个仅有六平米大小兼做过道的厅里铺满草垫儿,再搁上几个棉垫儿,把一个硬纸壳的箱子扣过来,盖上一块漂亮的布,就全当客厅兼餐厅了。当然,朋友来多了的时候,所有的空间都欢迎他们。那之后的日子,只要钱稍稍有了富裕,首先想到的就是兴高采烈的去逛商场,渐渐发现和拥有的每一样合心的东西,一个咖啡壶,一盏台灯,一张桌布,甚至小到一把炒菜铲,一个像框,一枚蜡烛,都曾经让我们像孩子一样兴奋,至于抬进的每一样“大件儿”,那种满足就更得说说了:原木质地的饭桌和同样质地的四把漂亮椅子满满当当的占据门厅的时候,终于不用再坐在地上盘着腿儿吃饭了;冰箱抬进来以后,紧接着就去超市买了满满的东西放进去;有了工作台,终于有写字的地方了,就是什么也写不出来,坐在那把可以转来转去的椅子上发发呆,也觉着幸福;顶层到了夏天热得要死,第一个夏天是用电风扇“抗”过去的,第二个夏天,终于有了空调,那个舒服劲儿,就别提了!设施渐渐完备的小小巢穴曾经就像渐渐丰盈的新的日子和新的爱情,在那里我确实曾经终于又能飞得灿烂,笑得纯粹,而每一样新的物件的加入,都甚至可以形容为一根新生出来的羽毛,两只疗伤的鸟儿就在那样的过程中,重新拾回关于羽翼的信心;而那些说起来琐碎的事情,就那么一边增添着谁都不可能避免的生活中油盐酱醋茶部分的经验和情趣,一边再次留下一些我至今想起来仍会动容的构筑往昔之鲜活的细枝末节的故事。

  我这个人有一样儿钻牛角尖儿的地方,就是环境简陋倒无所谓,家里“脏乱差”上几天也可以视而不见(勤快不勤快得看心情!不过本人自己可永远都不会“脏乱差”,尤其出门的时候——确实是典型的“驴屎蛋儿”——这也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却绝对不能忍受周遭的事物不符合自己的审美——何况是家!郭大炜也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因此,“风格”的不能忽视就成了当初搬进去之前我们对那个即将称之为家的地方唯一“眼里揉不进沙子”的要求了,为此,我们可真是没少费吐沫和体力!吐沫的耗费源自于房东:交钱的时候说得好好的事儿,钱到手后就实施的没那么利落了,他死活要把一套难看得要死的旧组合柜和一张不知道爷爷年还是奶奶年的破写字台留在那儿,还说没关系我不碍你们的事儿,我把它们落到阳台上去——这怎么行?阳台我们也租了呀!何况,那儿可是我最爱的地方,要是堆上这么几件添堵的玩意儿,还看什么夕阳吹什么风啊?还有两个“火力交叉点”是他死活都不让我们把一个用一串串塑料珠子伪装水晶制成的所谓“豪华”调顶灯取下来,也不同意我们揭掉那些本来就已经四处翘着角儿了的花花绿绿的地板革!说那样他的房子以后再租给别人的时候就没有“带装修”这一条了!因此那个房东留给我的印象有点儿小家子气,虽然他大小也算个知识分子,可是知识分子也不见得就不小家子气,这两件事儿之间,还真没什么联系!我爸妈也是那样儿,喜欢把什么东西都留着,也是不管那究竟是爷爷年的还是奶奶年的,有几次我趁他们不注意把什么扔了,他们总是很快就能发现,然后立马又宝贝似的拣回来,就跟它们还能下小的似的!然后我妈妈就会指着我说:“一点儿都不会过!”——要说这就叫“勤俭节约”,我还真不想具备这种优良品德!其实那些东西他们根本就不可能再用了,他们自己也承认这一点,就象那个房东,他的理由跟我爸妈一样:“万一以后用得着呢?”——真是没办法,碰上这种为“万一”活着的人,可真够烦的!!当然,两件事儿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我爸妈是“老头老太太”,老头老太太都有这种习惯,可那个房东可是个三十岁出头儿的小伙子!二。反正我也不常回我爸妈那儿,他们爱留着就留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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