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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长发飞扬的日子》->正文

第八乐章

  一支乐队演完了,另一支乐队上去了,又有一支乐队上台了(我只看见了这些),还是不见他的人影儿。那大概是我参加过的最魂不守舍的一次Party,我站在喧闹的人群里,既没看进去演出,也没心思和别人“神侃”(更别说跳舞了)。我只是不停的重复两个动作:四处张望和时不时的拿出BB机看一下(生怕错过任何一种“找到他”的可能性)。当一支乐队站到台上说:“我们是今天晚上的最后一支乐队”时,我抬手看了看表,已经快夜里两点钟了,我沉不住气了:虽然对我们这些“夜猫子”来说夜里两点钟还在外面“折腾”是相当正常的事情,但是自己的男朋友到这钟点儿了还既不见人又没有任何消息(而且也没打招呼),这多少都有点儿不正常吧?我自然而然的开始想到那也许又是那类事情(否则又有什么事情需要这样“神神秘秘”的呢?),可是我实在不愿意相信自己的这种预感(虽然它已经十分“强烈”了)。怎么可能又那样呢?!我甚至都有点儿后悔了:晚上为什么不请假呢?!可是,那大概是跟我请不请假无关的吧?

  再去找那几个家伙,早不知溜哪儿去了,跟我一起来的两个要好的女朋友帮我想了一个主意:由她们出面去问问其它的熟人——而且得是那种既便真有什么窦唯也不会去设防的人(不会想到你会去问的人),“至少应该会有人看见他是跟谁一起出去的。”,“你别去,在这儿等着。万一人家看见你觉得不好说呢?”她们果真打听到了:他是和王菲一起出去的。她那天下午飞回了北京,而且来了Party。

  说实话那个消息让我的思维在一瞬间"突停"了,一时间我有点儿反应不过来:怎么会是她?她不是在香港吗?噢,对了,人是可以坐飞机的,想去哪儿都很容易也很快的,她是可以飞过来的。可为什么偏偏是今天呢?难道是专门为了看他新乐队的第一场演出?否则又为什么不看后边的演出而早早的就走了呢?那么,是他提前通知过她今天的演出喽?那也应该没什么了不起的呀,他下午走的时候不是还再三叮嘱过我晚上一定要早点儿赶到吗?可他为什么又和她一起离开了呢?又为什么连个招呼都不打呢?而且明明知道我要来的,那些淡蓝色的信笺开始在我眼前飞来飞去,让我觉得有点儿晕眩,他不是说她只是他远方的一个朋友而已吗?那么和她出去又为什么要瞒着我呢?难道,他在骗我?!可那又为什么要一直都给我看那些信呢?"怎么办?!","你倒赶紧想办法呀?发什么愣呀?!",两个"热心"的女朋友把我从那一连串的"?中拉了回来,后来的我慢慢学会了不再去干那种"完全出自生理反应"的冲动的"傻事儿",碰到类似的"事变"也已经尽可以表现得"不动声色",可那时候,我还没学过"冷静",我只觉得血往上涌,而脑子里却"一片空白",那一刻里我只想到一个念头:找到他!哪怕"翻遍"整个北京,我要见到他——就在今晚!我要问他:为什么?可是,诺大个北京,从哪儿找起呢?说来奇怪,真不明白那一刻脑子里怎么就忽然"灵光一现"(让恋爱中的女人去破案肯定一破一个准儿),我几乎一下就想到了她在一封信中说过北京的酒店她最喜欢XXXX。她一定住那儿了!那么,他也许是跟她去那儿了?

  冲到吧台边儿,打114查到了那家酒店的总机,然后把电话打到前台,居然真被我猜到了——她果真住在那儿!我放下电话,不管不顾的就往外冲,两个女朋友拽也拽不住:"干吗呀你?!","这样去不好吧?万一他要不在呢?!","他肯定在!",直觉告诉我他在那儿(既使不在我也一定要去弄个明白),"那你也别就这么冲过去呀!你先冷静一下好不好!","咱们再一块儿好好想想。","还有什么好想的!我不管!我要去找他!","你们别管我!"拖拖拽拽的来到大街上,正好碰到一辆出租车,她们一把没拽住,我飞快的跑过去跳上了车。

  我找到了他,而且是在她房间的洗手间里,他显然刚洗过澡,我注意到他的头发是湿的(那是我不愿意看到的场景。其实在那之前我到更宁愿我的判断是错误的,我只是空跑了一趟而已),在"突然"看到对方(在不该看到的时间地点)所表现出的一瞬间的惊愕和不知所措之后,我们陷入了"漫长"的对视(当然那其实顶多只不过几分钟而已,那是记忆中的"错觉"),就那么站在洗手间的镜子前,通过镜子直视着彼此的眼睛,我忽然间忘记了所有的疑问,而且一时间根本就无法开口说话(只是听见自己的心跳快得不得了,声音也清晰得有点儿夸张——我甚至怀疑他能听见);而他也一言不发,就那么定定的看着我,他的目光让我觉得游离和冷,然后,我们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酒店保安也随后赶到了——这儿我得交待一下:那天我一进大堂的时候他们曾让我出示所去房间的钥匙牌儿(口气极其令人生厌),我没理他们(哪儿有功夫理他们呀!)就径直上了电梯,没想到这些人对工作倒还挺"尽职"的——在他们和警察眼里,夜间"出没"的年轻女孩儿本来就没什么好东西,更何况半夜三更往酒店里跑——因为职责是抓坏人就怀疑所有人甚至总是一上来就用一种对待坏人的眼光和口气来对待人民这是他们当中很多人存在的问题。

  当然那天他们一进房间就发现那只是一桩"民事纠纷",是与他们的"职责"无关的。可是他们还是不肯放过我们,他们以"超过酒店来访时间"为由把我们带到保安部并且"要求"我们"交待"事情经过——三个人分别在三张桌子上,一一发了纸笔,而他们,则象兼考老师一样背着手,"神情严肃"的在其间走来走去——完全是为了满足他们自己的好奇心和藉以打发那漫长而难捱的夜班儿,她很快就被"批准"回房间了,而我和窦唯则一直到早上五点多钟才被允许离开并且是被"护送"到酒店大门口的。

  天快亮了,路灯已经熄灭,街上灰蒙蒙的,大概是个阴天。我们一前一后的走着,相隔越来越远,从来没有过那样一个春天的早上,让我觉得如此惶惑,如此黯淡。我机械的向前走着,不管方向,不能思想,只知道跟着他的背影;他越走越快,后来,忽然就猛跑了起来,他跑得很快,眨眼间拐过一个街角,不见了,我停住了,无比茫然的愣在那儿,看着他消失的地方。

  不知道那个早上我究竟在街边站了多久,也不知道我是否哭了又是否有行人路过,更不记得自己最后是怎么回去的,又为什么要回到那儿(那大概完全出自于惯性吧),甚至想不起来我当时所在的是什么地方,那段时间在我的记忆里成为了永远的空白,无论怎样努力回想都无籍于事。而这在我,是失常的——我的记忆力之好是就连我自己也不得不时常"惊讶"的。

  再次拥有记忆是在推开那扇熟悉的房门的瞬间,我看见窦唯的妈妈和妹妹焦虑的目光(虽然那时候我们两也经常在外面"磕"到天亮,但那天的确是太晚了)。看到我"终于"回来了她们似乎稍稍舒了一口气,但紧接着她们就发现窦唯并没有同往常一样的跟在后面:他呢?他干吗去了?你们没在一起吗?怎么没一起回来?"他没事儿。",那时候在我心里,早已把她们当成是真真正正的"家人",而在此时看见她们那种复杂的心情绞和着茫然委屈以及太多用文字根本无法准确捕捉的情绪一股脑儿的涌了出来。我强忍着回答了半句,终于再也撑不住,泪水决堤似的喷涌出来,再问什么也不肯说了。

  一连三天,他没回来也没有任何消息,他的妈妈和妹妹打电话问遍了他所有的朋友,回答都是:没看见(后来知道那三天他躲在一个朋友家,并要求那个朋友替他保秘:别管谁打电话都说我不在这儿,很久以后那个朋友告诉我,那天早晨他进门时的脸色,白得吓人。他说那几天里他的情绪一直很糟,吃得很少,睡醒了就那么坐在那儿,不停的抽烟,再或者就是死盯着一个地方一言不发。"我真替他担心",他说。);我连烧了三天,几乎水米未进,身体和意识一致的"抗拒"着食物,人虚弱的不行,就只能那么躺在那儿,冲着房顶发呆,或者,流泪,泪水默默的从眼角滑落,被枕头吸收。可是,枕头吸收了我的泪,却不能吸收我的痛,那痛楚,似乎没有穷尽,就那样一直不停的流淌,象枕畔的湿迹一样清晰,终于,累了,不知不觉的睡去,可梦中的寻找和等待却反而更加加倍的消耗着我的体力,这样的重复就那么不停的延续着,一直到他回来。

  在那三天里,王菲也曾打电话来找过窦唯,窦唯的妈妈接的电话。当时她已经基本猜到了事情的原委,接到那个电话她立刻预感到那是她,"你还好意思往这儿打电话?!",善良的妇人早年曾因丈夫外遇离婚,最恨的就是这类事情,她气不打一处来的把电话挂断了,说实话,那时候我的确恨她。可是多年以后,我开始明白,爱是没有对错的。我们都看到了存在于某个人身上的美好,我们都渴望和他分享生活。谁又有错呢?又为什么一定要去讨论谁是谁非呢?我绝不相信在那件事情里有谁会是故意的要去伤害谁。在爱的时候,谁都是身不由己的。事实上,做一个决定(Tobeornottobe),对每一个人来说,都不是那么容易的。除非你根本就没有交付真心。而如果真是那样,那么一切,也就都无从谈起了。

  生活并不象我们最初想象的那样,可是,好天气会一直有,所以,最傻的事情就是在一个阴霾的天气里绝望。如果你得到了"永远",那是你的运气;如果你的生活充满了"变化",那或许也是另外一种幸运。不过我在九九年夏天动笔写这篇东西的时候还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否则我的开头,就肯定不会那样感伤了。

  也许我不该这么早就把这些话写出来。可是我还是没能忍住,还是让我回过头来,继续在回忆中带着你们往前走吧。如果,你原意和我一起分享那些岁月。

  时间似乎总是喜欢捉弄人,在感觉里,幸福总是稍纵即逝,而痛苦却漫长无际(这是人类永远的错觉,因为我们实在太脆弱,也太"爱"自己了。比起非洲的难民,我们这点儿挫折又算什么?可是在"苦难"中,又有谁能想得起他们?欲望无边的人啊!)。我们总是在问:为什么无论怎样的时刻,它都从不肯为虔诚的祈祷而改变主意?而且在我们看来,情形好象总是相反。那三天里,我第一次体会到"度日如年",而当那个傍晚,熟悉的脚步声终于又被我的听觉捕获,我以为自己总算得到了"大赦"。事实上,在那些晨昏里,在清醒的每一刻,潜意识里我大概都在等待它吧。

  病似乎一下子好了,我起床来洗漱(尽量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然后就同平常一样的去帮正在厨房忙晚饭的"妈妈"递这拿那(那天窦唯的妹妹刚好有事不在家。当然这一次是因为一时间实在不知道该如何相对),进进出出的只为逃避和他的目光撞上,而身体分外轻飘,心又特别慌乱,我能感觉到他的视线,它们一直在偷偷跟着我,而当我不得已要往那边转的时候,它们就匆匆的躲开了,摆碗筷的时候,他忽然走过来拉住了我的手:"你瘦了。",根本无法抬头看他(因为眼泪又快出来了,那几天我就是个"泪人儿"。要是那会儿让我去演林黛玉,真是再合适不过了),我抽出手,逃也似的跑开了。天快黑了,我一个人站在院子里,仰望着星月初现的苍穹,努力的制止着眼泪(没有一点儿要加点儿诗情画意的意思,做成这样只是不想被随时会出来的另外两家邻居看出来什么)。再进厨房的时候,最后一个菜已经出锅了,窦唯的妈妈一边把盛好菜的盘子递给我,一边象是对我又象是自言自语的说: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她叹了一口气。

  晚餐静悄悄的,只有餐具碗筷碰撞的声音,坐在桌旁的人,谁也未发一言。

  窦唯的妹妹回来了,看见哥哥似乎有点儿"出乎意料":"呦,'您'回来了!",然后她转向"躲"在一边儿的我:"'病'好啦?",她冲我做了一个只有我们两会意的胜利表情(我却无心回应),然后又转向窦唯:"哎,你怎么回事呀?!有点儿太过份了吧?""吃饭了吗?"窦唯的妈妈打断了女儿:"给我屋去。别在这儿瞎掺和!小孩子家家的。",她把女儿拽进里屋,关上了门,我们就那么一个坐在床边儿,一个坐在沙发上,沉默着,不知道有多久,夜渐渐深了,里屋传来均匀的呼吸声。窦唯扭亮台灯,然后站起来关掉顶灯,走过来坐到我身旁"对不起,让你爱上了一个混蛋。"他扳过我的脸,看着我的眼睛,目光里全是歉意(我又看见了我爱的那个他):"恨我吗?",我看着他,这个让我深深陷入的人,他脸上的每一部分我都是那么的熟悉:饱满的额头(那里面装着的想法是这个世界上我最有兴趣"研究"的"课题"),坚挺的鼻梁(我们总是互相夸对方的鼻子长得好看),不知吻过多少次的嘴唇(而且会唱那么好听的歌),会说话的眼睛(他说,那是deepocean,一个是大西洋,一个是太平洋。也许,是它们"淹没"了我?)我就那么看着他的脸,仔仔细细,反反复复(这样的注视究竞有过多少次?),我忽然忍不住想要伸手去触摸他的面颊:“你也瘦了!”我又哭了。

  我以为我得到了"大赦",以为这一次的"事件"又算是了结了,同以往的一样。可是,我没想到,这仅仅才是开始。

  第二天下午,他说出门去排练,晚上,他没有回来。这一走又是三天,可是这三天我没有哭,我开始回到歌厅去上班,并且,坚定的等他回来。说起来可笑,那几天我居然想起了Lennon和大野洋子的故事。忘了这故事是谁跟我说的还是我在哪儿看到的了,说Lennon和洋子在一起的时候,也有过几次因为爱上其它的女人而"离家出走",可洋子每次都对他说:去玩儿吧"boy",只是,玩儿"累了"别忘了回家!结果,每次Lennon都回到了她的怀抱。(那几天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怎么那天他出门的时候忘了跟他说那句话了呢?)。虽然忘了出处,可是不管怎么说这也算学为所用了吧?可是洋子实在不好当,偶象的故事既没能给我用之不竭的力量也没有让我支撑多久(他们都说男人是孩子,可在上帝面前,我们谁不是孩子呢?)当第四天到来的时候,我开始慌了。再打电话去那家酒店,她已调换了房间,并且要求前台保密(傻子都该想到这一点。可是恋爱中的女人的愚蠢,想必大家都多少了解一二吧),经过一个星期杳无音信的等待,我那勉强"大度"起来的胸怀终于还是撒了气,我再次收拾细软(并且再次信誓旦旦),同他和Lennon一样的"离家出走"了。

  我"逃"到了徐薇那儿。那天晚上,向来滴酒不沾的我忽然来了豪情,提议要喝酒(大有一番要与往事干杯的意思)。徐薇拗不过我,又不知道如何开解,只好找出家里剩下的半瓶洋酒,陪着我对饮。虽然是一瓶好酒,可是一个酒盲却根本不可能品出其中滋味,相反,我觉得酒很难喝,让我想起来小时候有一次生病,被妈妈连哄带骗着不能不喝的中药(甚至比那还要难以下咽。至少那时候妈妈总不会忘记在药里加糖,而每次喝完药又总会奖励给我一个好吃的水果)。可是,不知所措的我在那一晚却只想把自己灌醉,吞咽那样的苦辣只是为了忘记,哪怕那是暂时,哪怕只在今夜,酒于那晚对我来说就是药,无所适从的我对于它没有过多的要求,只希望能暂解疼痛。可是它也没能帮得了我的忙,尽管我发着狠的往肚子里灌,那一晚喝酒的结果还是完全应了那句古诗:举杯消愁愁更愁。难以抹去,又无法继续,这样的茫然让我在面对一个从一开始就注视着那份感情的多年的好友时,终于忍不住痛哭起来。

  接着我又把疼痛交给了距离。在"离家出走"的第三天,我辞去了在北京的工作,并和海口一家夜总会签定了为期三个月的合约,然后,匆匆的登上了飞机。那是我第一次独自一人远行,也是我第一次乘坐飞机。清楚的记得,飞机起飞的时候正是黄昏,我坐在靠窗的位子,穿过燃烧的云霞,而心,就象那被机翼撕扯的云霞一般的淌着血,那一年,因为那份感情,我曾经好几次象那样的离开和回来,而她也同我一样不止一次的为爱而来和离开,现代交通工具带着我们不断的变换着位置,也变换着我们在那份情感中所做的选择,那是一些太难做出的决定,去和来都需要很多的勇气,那是一段"空中飞人时期"。

  蓝天和海风并没有将我的痛楚过滤,椰子树也不能转移我的注意力,引发一些美好的联想或者哪怕一点点的好奇;最糟的是,在那个陌生城市的大街上,依然有他的歌声回荡,而那家夜总会的一个男歌手,更是每晚都必要翻唱他在H乐队时的歌曲。这一切让我觉得无处可逃,而那些曾经让我因他而骄傲的旋律和词句,当我隔着遥远的距离和带着别样的心情再听到时,则都变成一把把利剑,更深的刺伤着我。

  到海口一个星期后,忽然收到了一封信(很大的牛皮纸信封,上面写着"快件"),信封上熟悉的字体让我知道那是他寄来的,这让我觉得有些意外(当然是从徐薇那儿得来的地址)。心咚咚的跳着,手也颤抖起来,拆开封口,是几张黑白照片,背景一看就知道是东四那家肯德鸡(那是那时候我们最爱去吃的地方),他一个人坐在桌前,桌上除了一个纸杯外空空如也。他的一只手搭在旁边的空椅背上,另一只手的大拇指支着下巴,中指和食指夹着烟。照片是从不同角度拍的,但他一直是那样的姿势,一脸的落寞。他的眼睛始终看着前方,这让看着照片的我觉得仿佛正在被他注视。在一张照片的背后,他写了几个字:等你回来一起吃。没法不去拨那些个早已滚瓜烂熟的数字,他正好在家,我们聊了很久,甚至忘记了还隔着那么遥远的距离。关于那些日子我们都学会了回避。他说他新看了一个电影(名字忘记了),好象是)英国的,是讲一个乐队的主唱和他女朋友的故事的,"那女孩儿,象你。",他从头到尾的讲了那个故事,说到男主角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误杀了女友时,他的声音有些哽咽,“他醒来后发现屋子里到处都是血,她就倒在洗手间的血泊里,他被警车带走了,多年后,他从狱中出来,已经老了,他发现有一个穿着婚纱的女人在门口,原来是她,她没有死,被救活了。他们已经几乎认不出对方,她,来接他的新郎。”电话两端的人都哭了,许久,他说,我写了一首新歌,是给你的。他居然就在电话的那端,弹着琴,唱了起来:"你会回来吗?",挂电话的时候他问,我点了点头,然后忽然想起来他没法看见,又急忙答应了一声。"那,会是明天吗?"我沉默了,心里不禁要问:那,你能保证你不会再变吗?可是,我没有再问出那个问题。因为,我已经开始怀疑永远,并且已经知道,有些问题,要他回答是愚蠢的(就象那首歌词:Theanswermyfriend,isblownginthewind)。

  那天晚上,那几张照片被我反反复复的看了无数遍,终于还是做出了回去的决定。第二天,我借钱买了一张机票,飞回了北京(那个星期的工资因为违反合约被全部扣掉了)。

  那也是一个有着如梦如幻般的晴空的早晨。飞机经过将近三个小时的飞行,终于抵达北京上空。扩音器里甜美的女声在提醒大家:飞机已经开始下降,请大家系好安全带,收起小桌板。

  我转向窗外,目不转睛的盯着,离地面越来越近了,下面城市的全貌越来越清晰的展现出来,那是我第一次从空中俯视北京———这个养育我长大的地方。处身于其间时从无知觉,甚至常常笑那些外乡人对于北京的"激情";而如今,我竟然也激动起来了(尽管是不一样的原因),虽然只不过离开了九天而已,我却忽然发现:原来我爱这个地方。渐渐可以看清街道和建筑了:长安街,护城河,故宫,国贸(这大概是唯一一个不用任何人讲解说明我就知道太多名字的城市),还有象蚂蚁一样移动着的车和人,一切都透着股亲切劲儿。我开始微笑起来,为这个我的人和魂都与其紧密相连的城市,那一刻里它给了我温暖,并且让我意识到:在这里,值得我思念的不只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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